建築物防水系統歸納
 

建築物防水系統歸納

論及「建築物防水」應具備構造體與存在環境之相互關係才得以論述,倘若物件
或構造物是組合的、有順序性的、有共同目的者稱之為具有「系統性」,以防水功能之建構概念來看,若建物功能上屬於不讓水進入之組合系統,則稱它為外防水系統;不讓水向外滲出者稱為內防水系統,其次之供水、排水系統及電力線、弱電系統等對防水破壞影響性的,則稱為水電防水系統,及其他與水有關之建築設備、設施等則稱之為設備防水。

因此,建築物之防水類別可歸納為:

1.外防水系統(雨水、地下水)

屋頂、屋突、外牆、地下室、窗框、陽台等。

外防水>不讓水進來>防水層應設計於外側

2.內防水系統(使用水區域)
-浴室、廚房、洗衣間、飲用水箱等。

內防水>不讓水出去>防水層設計於內側
 
3.水電防水系統
供水、排水、污水系統以及會影響內防水、外防水系統的電力線、弱電系統等防水。

4.設備防水系統
游泳池、水池、花台、空調、消防系統等,以及可能會影響內防水、外防水系統的相關建築設備。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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